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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总坛规[更新于26-04-07]

论坛总坛规[更新于26-04-07]

Js基本规则~新进会员必读~~


Js基本规则之~论坛管理人员权利和义务篇~~
一、论坛管理人员称超级版主,高级版主,版主,见习版主,接受Js全体会员监督。
二、论坛管理人员负责论坛事务解决、问题解答、系统公告、版主考核等工作。
三、论坛管理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四、论坛管理小组决议讨论和结果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如有不能决议重大特殊情况,必须请管理员裁定。



Js基本规则之~版主权利和义务篇~~
一、本论坛任何注册时间超过三星期或以上和发贴超过200的注册会员均可申请版主。本论坛每个讨论区设立版主 1-2人,同一人最多担任三个版的版主。
二、版主有权删除不符合本版讨论范围的文章,有权对多次违反规则发文者进行警告直至停止其发贴权限。
三、版主有下列责任:
1.建立该版良好形象;
2.对于好的作品进行奖励或加精;
3.删除或移除不应在该版出现的文章;
4.建立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
5.举行版内活动、投票等相关事务;
6.版主每月需至少在本版发文2篇;
7.版主因故短时间不能登录的,请在版主请假区发新主题请假;
五、见习版主与版主享有同样权限和义务,协助版主搞好版区,并在版主告假期间承担版主之责任。
六、版主可以建立其相应讨论区的管理规则,经过高层同意批准后生效。
七、对于未能履行版主责任的版主,高层可口头警告,如果情况仍未改善,取消其版主资格,并取消其再申请本论坛任何讨论区版主职位的权力。
八、版主辞职必需在辞职日起一个月前提出,并在辞去该版主后的二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为该版版主。正版主辞职后,其位置由第一顺位的见习版主继任。
九、版主有权依论坛管理规则和各版自定的讨论区管理规则,执行其管理权力。如遇因管理方面之重大争论,至版主交流区讨论裁决。
详细内容请察看如何申请成为版主?


Js基本规则之~论坛注册会员权利和义务篇~~
一、于本论坛注册并通过本论坛身份认证者为本论坛正式注册会员,立即获得论坛注册会员权限。
二、版权
1. 本论坛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承担一切因作者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2. 本论坛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所发文章属转载,请在文章中注明。
三、本论坛禁止发布范围
1. 禁止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 禁止发布任何攻击政府或是领导人的言论;
3. 禁止发布任何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4. 禁止发布任何宣扬暴力、迷信和色情淫秽的言论;
5. 禁止发布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和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6. 禁止发布任何商业宣传、讨论的言论;
7. 禁止发布任何有关宗教信仰的言论;


Js基本规则之~恶意灌水及惩罚篇~~
一、主贴发表:
1. 在各版块发表与该版块无关的内容;
2. 大量发表主题为纯数字或字母等无意义字符的;
3. 整版发表新贴(洗版);
4. 使用任何不文明语句或恶意攻击他人者;
5. 非管理员公布论坛通知公告者;
二、回贴内容:
1. 纯粹引用,复制他人发言;
2. 同一贴内重复回复相同内容或相似内容的;
3. 同一版面连续回复5贴以上(洗版);
4. 大量重复发字数少又毫无意义的帖子(谢,不错,顶等等);
5. 纯数字符号表情;
6. 使用任何不文明语句或恶意攻击他人;
7. 使用英文回复;

三、经查实有以上两款等项任何一种情况,删除作者所有主贴或回贴,
不听版主劝阻者封ID一周或是扣除50金钱。(将会短讯通知)



Js基本规则之~论坛奖励严惩篇~~
一、注册会员及版主通用范围
奖励
1. 举报其他论坛盗链~金钱10;
2. 报告论坛BUG~金钱10;
3. 提出建议被采纳~金钱20;

惩罚
1. 发表内容与讨论区主题不符,直接删除该贴
2. 同一内容同时发表两个或以上主贴,直接删除该贴
3.  发表任何纯属广告内容的文章,警告并直接删除帖子。多次屡犯者封ID
4. 在各区发表恶意灌水的文章、起哄、挑起争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骂粗口,视情况严重而封ID或IP
5. 在各区讨论限制级话题或涉及政治和宗教的言论,屏蔽帖子内容或直接删除帖子,严重者封IP;
(注:限制级话题是指:涉及暴力、恐怖、变态、色情等无论是否明显的各种图片、文字、影片、动画、声音等等,世界名画及人体彩绘除外)
6.窃取他人ID一经查实,立即删除ID封IP;
7.会员不能使用英文回复,违规会员口头(短讯)警告一次再犯扣20金钱;
8.版主如犯以上错误将双倍处罚或扣除50金钱。
二、版主特殊适用范围
奖励
1. 管理版面得力,保障管理版面洁净宽松文明,金钱10、积分10
2. 表现出色的,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推荐升为见习超级版主。


惩罚
1. 所管理的栏目中出现各类严重反党反社会主义后维违反国家法律言论及严重侮辱人格的帖子,并累计一星期不被版主删除的,该版版主全部撤职;
2. 版主之间违反规定在常规版块互相指责,严重影响论坛声誉的,该版版主全部撤职;
3. 滥用版主职权的,在其管理的栏目严重以权谋私,打击异己,胡乱删贴,对投诉对象打击报复,以致民愤极大的,撤职;
4. 不能积极帮助会员,并多次被会员投拆的,撤职;
5. 未经声明连续30天未登陆论坛或未履行版主义务的,撤职。



Js基本规则之~综合篇~~
一、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言论自由也要为言论负责;

1. 论坛言论自由是建立在负责任的言论上,所有网友自负言论。
2. 论坛言论自由决不可被滥用,请勿發表辱骂丶人身攻击等不负责任言论。
3. 若网友滥用言论自由而导致被报警或采取法律行动,本论坛决无能力保护您的言论。
4. 本论坛有在必要时修改论坛规则的权力,并拥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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